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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——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侧记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20-04-17 09:43:2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,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,2015年7月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
为提高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法制意识,营造了“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,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于4月15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。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片、张贴横幅2条,帮助职工认清了国家安全形势,增强了危机忧患意识,树立了国家安全观念,夯实了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。 
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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